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

夏季學院-第二單元:藝術的定義與特質

第二單元:藝術的定義與特質的相關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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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課程講義


二、閱讀文章


三、相關資料


四、討論主題
  • 日常物品哪些是藝術品、哪些不是?
  • 藝術和審美之間的關係?




4 個人有話要說:

游宗樺 提到...

  經過這堂課的討論後,我認為對藝術永恆不變的定義是不存在的,判斷藝術的標準必定會隨著時間、空間、社會環境的改變而有所差異。就像「藝術」的字意,從最早純粹指涉無思想性的手工技術,到中世紀之後逐漸加入人類思想的內涵,終至今日對於藝術如此廣泛、寬鬆的定義標準(但還是有標準的),顯示出藝術的範圍,是在歷史洪流中不斷與社會交互作用下的變動的結果。因此,在我們當代社會中,追求多元、民主的價值觀主導之下,才會出現這麼具有包容性的藝術定義。
  然而,這樣寬鬆的定義確實會出現一些問題,就如托爾斯泰所說的,社會上可能會有很多為了賺錢、為了迎合評論家、迎合大眾、或配合學校的"偽藝術"出現(附帶一提,我認為托爾斯泰能在十九、二十世紀交界,就觀察到資本主義與媒體發展,對藝術所造成的扭曲,是滿令人敬佩的);儘管從今日的觀點來說,這幾點的輕重程度與細節論述已有些不同,但我們不應該搞錯重點!托爾斯泰要提醒我們的是,現代社會裡,藝術的高額報酬、藝術評論的影響力、以及藝術學校的教學方式,可能會導致藝術家創造出商業化的、媚俗的、或流於形式的"偽藝術"作品(但一個世紀以後的今天,這些"偽藝術"無論如何都被涵蓋在當代的藝術定義之內了,連大量複製的山寨名作也無疑是藝術作品呢!)。
  討論至此,我認為,既然當代對於藝術的定義,已開放到如此多元與自由地步了,那麼我們所關注的新重點,應該在於對"好的藝術"的追求上!(顯然所謂的"偽藝術"就不算好作品,但從大家的討論中也可以發現,托爾斯泰所擔心問題其實是可以改善與避免的)不過這就產生了一些新問題--究竟"好"的標準是甚麼呢?而這個標準又是誰來定義的呢…?
  關於這部分,我的想法是:藝術家的"真誠"才是最重要的;無論是對世間萬物的感動或體悟,還是對當代社會的反思與控訴,都應該透過藝術誠實的表達,儘管說這樣還是難免會有商業化或侷於形式的可能(例如我們不能說蔡國強的作品全都是用來炒作賺錢的、或是院派的古典畫家全都是為了形式而創作的…),但至少我認為,源自藝術家認真而誠實的情感創作,才是真正具有靈性、足以強烈打動觀眾的好作品。

梁凱涵 提到...

我想貼一首詩人葉覓覓在她的詩集『越車越遠』裡面的文章:

〔蟻鼠移樹姨叔遺書醫術已輸藝術〕

反正總會有一些人決定什麼是藝術,我們只要負責買門票參觀就對了。反正它們絕對不只是幾張布幾片陶幾根鐵而已。它們比較接近人腦切片。雖然在成形的過程裡,它們好容易就可已變成垃圾和紙屑。另外就是有人拿點子來拼搏,即使外表看起來非常無聊,第一個想出來的就是贏,它們還可以提供八啦八啦艱深無比的理論來援奧。反正是藝術。那些教科書裡的名畫原汁原味比黃金還貴,如果不端著相機拍下來好像會對祂們不起。就算拍的時間比看的時間長,就算有人可以提供更專業的電子檔,可是拍下來的目的不是欣賞,而是為了證據,眼睛曾經在真品上面逗留的證據,所以這時候如果可以來張人畫大合照會更好。
畢卡索大概沒有想過自己會變成景點被如此觀光,被收藏進成千上萬台向機裡。於是這又牽扯到誰才是誰的景點的問題。說穿了我們自己才是真正的景點吧。四處旅遊,用各種自然風景、各種動物、各種美食、各種教堂和廟宇,來陪襯自己。其實是那裡到過我,而不是我到過那裡。換句話說,整座博物館裡,流動的人群才是藝術品。就好像一隻剃了毛的貓卯起來冒險,最後愛上一頂脫了毛的帽,牠們一起變得溫暖繁茂。當然,你可以抱怨這個比喻離題探遠,而且有押韻之嫌,不過重點是藝術本來就需要人類來勾連勾連,最傷心的是無人博物館。
所以就讓我一直一直走在你的左側吧
也許我會成為濕地成為苗圃
也許我們就會溶成一隻短片一張花鳥圖
也許有人就會擅自決定我們是藝術
把我們用投影大幅懸掛
用柔美的燈光來蒸煮

(小記:第二次逛MoMA(紐約當代藝術博物館),到處都是持著相機拍照的人。他們一指接著一指拍攝那些名畫。與拍自由女神沒有兩樣,我遠遠觀賞他們,像在看一件流動的大型裝置藝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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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帶一題,我認為現代詩(當然也是藝術的一部份)面臨到和藝術相當的問題(相對於小說和散文----還比較乖巧的兩者)。詩的定義已經廣到無法無天的地步,剩下的就只是什麼是好詩,什麼是壞詩。

陳蕙君 提到...

我認為藝術家不一定要親手做,但做出的結果呈現需要觀者的認同,可是每個對藝術觀感審美不同,所以我覺得是不是藝術品因人而異,人也有可能對大自然有一份情

感投射,或對大自然的美景讚嘆不已,所以是不是藝術品,一切因人而異,可已經藝術家之手或動物或大自然萬物,一切源於觀者的主觀意識,是一種共鳴。

李坤霖 提到...

對我來說,藝術品的定義相當廣泛。原本我以為要技巧實作、要傳達意思,但現代藝術不必高技巧、甚至也不實作,搞不好還丟個無題的作品給觀者自己解讀。於是,對我而言,藝術品與否的定義相當模糊,而藝術品之間也有高低藝術價值而言。

舉課堂上兩個例子討論,孔子像和看似無意義的舞蹈。我認為兩者都是藝術品。
孔子像具友藝術品該有的特質。在形象性而言,是具形象的。而觀念的傳達方面,從雕像本身看,雙手合十、束髮右任、面容安詳,是典型保守儒家的形象;從時空背景看,將孔子像製作出放在現代社會的時空中,具有復古、反思的意思。從情感面來看,或許具有喚起華人共同文化回憶的衝擊。對我來說,他的確是藝術品,只是他只是舊文化的再現,除了偶然見到,感到肅穆外,沒有更多啟發。

無意義的舞蹈,我將之視為實驗性的觸碰。看到展出前,看到展出後,感覺是不一樣的。縱使看完展出後,沒有意義,那也還是證明了我知道我對這個刺激不會產生感覺;相對的,展出前,我是無知的,不知道我會不會對著個展覽有感覺。看到展出後的空白,就好像看到一張白紙,看到展出前的無知,就好像連白紙都沒看到。